政策文件

怀进鹏出席教育变革峰会预备会议及 2030 年教育高级别指导委员 会领导小组会议

6月29日,教育部部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30年教育高级别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怀进鹏以视频方式出席教育变革峰会预备会议和2030年教育高级别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并讲话。  怀进鹏强调,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教育必须主动变革,有所作为。围绕推动疫后全球教育复苏和世界教育变革,结合中国实施教育2030年目标的实践经验和国家磋商成果,他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坚持优先发展的教育观,应促进教育公平,解决贫困问题,发展优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为全球经济复苏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能。二是坚持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应更新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强化教育与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的紧密结合,着力帮助学习者提升思想道德、科学与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水平与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为个人发展与经济社会有效融合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坚持适变应变与共同发展的教育观,应推动教育变革,提高数字化与绿色转型能力。大力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改变教育生态、学校形态、教学方式,帮助人们适应数字化时代。通过绿色教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推进终身教育与职业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更加注重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培育。  怀进鹏表示,2030年教育高级别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当共同呼吁,推动国际社会强化对教育的政治承诺,加大对教育投入。应当率先行动,大力推进教育数字化变革,推动教育更加公平、包容、安全。应当加强合作,积极促进南南合作、南北合作,凝聚全球教育发展强大合力。  本次会议是将于今年9月在联合国大会期间召开的教育变革峰会的预备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在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旨在形成峰会的初步共识和行动建议。联合国副秘书长、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多个国际组织负责人和全球120多国部长级官员出席会议。

阅读全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一)发展现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出发,准确把握全球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和特点,围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各级政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成效显著,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取得积极进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数字技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数字治理成效不断显现,为迈入数字政府建设新阶段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同时,数字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顶层设计不足,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创新应用能力不强,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还有不少突出短板,干部队伍数字意识和数字素养有待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进一步加大力度,改革突破,创新发展,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坚持数字普惠,消除“数字鸿沟”,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改革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着力强化改革思维,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创新,推动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坚持数据赋能。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坚持整体协同。强化系统观念,加强系统集成,全面提升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水平,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与相关领域改革和“十四五”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3.主要目标。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全面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一)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投资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加强经济数据整合、汇聚、治理。全面构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运用大数据强化经济监测预警。加强覆盖经济运行全周期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强化经济趋势研判,助力跨周期政策设计,提高逆周期调节能力。提升经济政策精准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强化经济运行动态感知,促进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二)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以一体化在线监管提升监管协同化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提升数字贸易跨境监管能力。以新型监管技术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以网管网,加强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三)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等水平,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加强“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推进智慧应急建设。优化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构建新型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四)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国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免申即享”、“民生直达”等服务方式,打造掌上办事服务新模式,提高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智慧服务能力。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以数字技术助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一业一证”等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涉企审批一网通办、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政策兑现直达直享。拓展公平普惠的民生服务。探索推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积极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五)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利用科学性,更好支撑美丽中国建设。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打造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水资源管理调配水平。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六)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提升政务运行效能。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充分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行政执行能力。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行政执行方式,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加快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以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七)推进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优化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快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政策传播。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紧贴群众需求畅通互动渠道。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为支撑,灵活开展政民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强化安全防护技术应用,切实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二)落实安全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应问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充分运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拓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加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发现能力。(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落实运营者主体责任。开展对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建立健全对算法的审核、运用、监督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四、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整体协同、智能高效、平稳有序,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一)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履职更加协同高效。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变革优势,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协同方式,推动政府履职效能持续优化。坚持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推动政府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和网络空间等治理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和高效办理,推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强化审管协同,打通审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二)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明确运用新技术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部门规范有序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管理服务。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鼓励和规范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商机制,推进建设管理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绿色通道等项目建设管理新模式。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数字普惠,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数字政府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扩大数字基础设施覆盖范围,优化数字公共产品供给,加快消除区域间“数字鸿沟”。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项目绩效评估,避免分散建设、重复建设,切实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成效。(三)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持续抓好现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动及时修订和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快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四)健全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制定,持续完善已有关键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提升应用水平,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研究设立全国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组织,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五)开展试点示范。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相结合,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带动相促进。立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为国家战略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有序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实现“国家统筹、一地创新、各地复用”。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推动创新试点工作总体可控、走深走实。五、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治理,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确保各类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一)创新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优化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对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政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二)深化数据高效共享。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全国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政务数据目录,实行“一数一源一标准”,实现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持续提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有序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业务系统数据双向共享。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大力提升数据共享的实效性。(三)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六、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强化安全可信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平台,整合构建结构合理、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根基。(一)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统筹整合现有政务云资源,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实现政务云资源统筹建设、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国务院各部门政务云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统筹管理。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原则开展政务云建设,集约提供政务云服务。探索建立政务云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加强一体化政务云平台资源管理和调度。(二)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强化电子政务网络统筹建设管理,促进高效共建共享,降低建设运维成本。推动骨干网扩容升级,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网络支撑能力。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移动接入能力,强化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功能,并不断向乡镇基层延伸,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统筹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迁移,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专网。(三)加强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依托身份认证国家基础设施、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认证资源,加快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持续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健全全国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深化电子文件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数字档案资源体系,提升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和应用水平。发挥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推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开展各级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平台建设,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和智能分析能力。推进地理信息协同共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发挥地理信息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围绕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增强数字政府效能,更好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打造主动式、多层次创新服务场景,精准匹配公共服务资源,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更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汇聚、流通、交易中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二)引领数字社会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和传统公共服务融合,着力普及数字设施、优化数字资源供给,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完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等制度,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完善数据产权交易机制,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不断夯实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基础,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的安全保护,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水平,为数字化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环境。积极参与数字化发展国际规则制定,促进跨境信息共享和数字技术合作。八、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中央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二)健全推进机制。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督促落实,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建立健全全国一盘棋的统筹推进机制,最大程度凝聚发展合力,更好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提升数字素养。着眼推动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大国,搭建数字化终身学习教育平台,构建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体系。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深入研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成立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置数字政府相关专业,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体系。(四)强化考核评估。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树立正确评估导向,重点分析和考核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2022年6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

阅读全文
技术人员等 18 个新职业信息向社会公示

2021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启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典)的修订工作。经向社会公开征集修订建议、组织专家评估论证、书面征求行业部门意见等程序,大典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全面、客观、如实、准确反映当前社会职业发展实际状况,拟将新职业信息纳入新版大典。同时,为促进青年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向社会公示相关新职业信息,其中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等18个新职业信息作为第一批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此次公示的新职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催生的数字职业。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的经济形态,具有发展速度快、辐射范围广、影响程度深等特点。数字经济正在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产生深刻变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此次大典修订,对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背景下的职业分类进行了专题研究,拟对其中数字特征明显的职业予以标注。此次公示的“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数据库运行管理员”“信息系统适配验证师”“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商务数据分析师”“农业数字化技术员”等职业,均是参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基本视角,围绕数字语言表达、数字信息传输、数字内容生产三个维度,以及工具、环境、目标、内容、过程、产出等六项指标进行界定的。对数字职业进行标注,是我国职业分类工作的重要创新,对推动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要求下涌现的绿色职业。碳达峰、碳中和是实现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路径,正在悄然改变能源与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碳汇计量评估师”“综合能源服务员”等新职业应运而生。占据主体能源地位的煤炭资源,其清洁化、大型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和由单一燃料属性向燃料、原料方向转变的产业发展新趋势,使“煤提质工”这一新职业从传统产业中诞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通过数字技术的引入,不断提升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催生出“农业数字化技术员”这一绿色农业领域的新职业。三是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和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中孕育的新职业。随着基层一线从事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扶持等事务人员增多,传递党和政府关心关爱、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事务员”这一新职业得以提出。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实施和“双减”等政策的推行,确立从事家庭教育和研学旅行指导人员的职业属性、界定职业工作任务等显得很有必要,基于此,专家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家庭教育指导师”“研学旅行指导师”2个新职业。为满足广大旅游消费者个性需求的民宿行业蓬勃发展,短短几年便实现由“0”到“百万”级规模跨越的“民宿管家”得以设立为职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和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不断投入运营,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从业人才的需求量已达数十万人,事关广大城市居民出行安全的“城市轨道交通检修工”这一职业的确立,将为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实保障。职业分类作为制定职业标准的依据,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此次,这些新职业信息的公示发布,对于增强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促进就业创业、引领职业教育培训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新职业信息经公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被正式纳入新版大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新职业标准,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指导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同时,积极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评价活动。对评价认定合格的人员,由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证书。获证人员信息纳入人才统计范围,获证人员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链接:《关于对拟发布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一、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 定义:从事机器人结构、控制、感知技术和集成机器人系统及产品研究、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研究、开发机器人结构、控制、感知等相关技术;2.研究、规划机器人系统及产品整体架构;3.设计、开发机器人系统,制订产品解决方案;4.研发、设计机器人功能与结构,以及机器人控制器、驱动器、传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5.研究、设计机器人控制算法、应用软件、工艺软件或操作系统、信息处理系统;6.运用数字仿真技术分析机器人产品、系统制造及运行过程,设计生产工艺并指导生产;7.制订机器人产品或系统质量与性能的测试与检定方案,进行产品检测、质量评估;8.提供机器人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应用;9.制订机器人产品、系统、工艺、应用标准和规范。    二、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定义:从事增材制造技术、装备、产品研发、设计并指导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运用数字化逐层堆积原理,研究开发增材制造技术与方法;2.运用增材制造的复杂结构制造能力,设计产品结构;3.研发增材制造专用成型头、检测与监控核心功能部件等;4.设计、集成增材制造装备,进行可靠性测试;5.研发增材制造分层切片、路径优化、工艺仿真和过程控制等工艺软件;6.研发产品的增材制造工艺,指导产品生产制造;7.检测、评估增材制造产品质量;8.制订增材制造材料、装备、工艺、应用标准和规范。三、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定义:从事数据安全需求分析挖掘、技术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运营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收集、分析数据安全保护需求,提供数据安全技术咨询服务;2.制订数据安全工程技术解决方案,实现对数据处理全流程的安全保护;3.统筹数据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运营,对技术方案的落地实施负责;4.监测、分析和解决数据安全保护相关技术问题;5.综合分析、评估数据安全保护技术有效性,并对数据安全保护技术进行持续优化改进。四、退役军人事务员 定义: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扶持等事务办理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组织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活动;2.受理、审查、核实和上报退役军人困难申请,开展困难帮扶援助;3.接待、办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协助解决信访诉求,代办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4.收集、分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及相关服务;5.采集、整理、分析和报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帮扶援助、权益维护和就业创业扶持等信息数据;6.为辖区内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开展走访慰问。五、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 定义:从事产业数字化需求分析与挖掘、数字化解决方案制订、项目实施与运营技术支撑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收集、分析产业数字化需求,提供数字化技术咨询服务;2.运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化技术,设计数字化业务场景和业务流程,提出并制订数字化项目架构的技术解决方案;3.编写数字化项目招投标等技术文件;4.编写数字化项目技术交底提纲;5.监测、分析和解决数字化项目实施及运营中的技术问题;6.检查、验收数字化项目质量,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六、数据库运行管理员 定义:对系统所使用的数据库进行维护及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安装配置数据库,并进行性能监控,故障诊断、排除等日常维护;2.制订、实施与完善数据库的备份还原、复制、镜像等容灾方案;3.提出并实施优化数据库性能及数据库集群方案;4.研究和实施可靠的监控手段,分配权限、信息脱敏保护等;5.制订和改进应急预案、策略和相关流程。七、信息系统适配验证师定义:从事信息系统基础环境、终端、安全体系、业务系统的适配、测试、调优、数据迁移、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分析信息系统适配过程中不同技术路线特性;2.制订信息系统异构适配移植方案;3.部署基础环境、外设、终端、安全体系、业务系统,对异构组件进行编译;4.运用适配方法及工具,对系统软硬件产品组合进行适配功能验证、性能验证和参数调优;5.分析和处理在适配过程中因环境差异导致的问题;6.提供信息系统适配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八、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 定义:使用仿真技术工具和数字孪生平台,构建、运行维护数字孪生体,监控、预测并优化实体系统运行状态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安装、部署数字孪生平台,搭建并维护数字孪生体的开发环境、运行环境及验证环境;2.应用数字化仿真建模技术及工具,导入、配置、构建数字孪生模型,部署并维护数字孪生模型;3.应用机器学习、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建立数字孪生模型与物理实体的数据映射关系;4.运用虚拟调试、自适应优化和数字化模拟验证技术,进行数字孪生体调试优化及功能验证;5.应用数字孪生平台,采集并处理物理实体数据,驱动数字孪生体;6.进行数字孪生体的维护更新、优化升级,提供诊断、预测预警建议。九、商务数据分析师 定义:从事商务行为相关数据采集、清洗、挖掘、分析,发现问题、研判规律,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并指导他人应用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采集、清洗企业商务数据,建立商务数据指标体系;2.分析、挖掘商务数据,产出数据模型;3.撰写、制作、发布可视化数据和商务分析报告;4.提供数据应用咨询服务;5.分析、总结及可视化呈现业务层面数据应用情况;6.监控数据指标,识别、分析业务问题与发展机会,提出解决策略。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贸易数据申报师 智能商务策划师十、碳汇计量评估师 定义:运用碳计量方法学,从事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碳汇计量、审核、评估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审定碳汇项目设计文件,并出具审定报告;2.现场核查碳汇项目设计文件,并出具核证报告;3.对碳汇项目进行碳计量,并编写项目设计文件;4.对碳汇项目进行碳监测,并编写项目监测报告;5.对碳中和活动进行技术评估,编制碳中和评估文件。十一、建筑节能减排咨询师 定义:应用节能减排技术,从事建筑及其环境、附属设备测评、调适、改造、运维等工作的咨询服务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受建筑业主、投资主体委托或指派,收集项目建筑使用功能、能源资源需求、环境质量需求等工程资料;2.运用建筑能源与环境仿真模拟软件和检测设备,测评传统建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设计方案实施的能效和排放(含碳排放)情况,编写测评报告;3.编制建筑节能减排优化运行方案,验证方案效果,并提出调整改进意见;4.检查、测试、验证建筑竣工验收和运行阶段的设备系统运行效果,测评建筑能效,出具测评报告,提出建筑与系统调适改进方案;5.为建筑设计、施工、运营、质检、设备生产与制造等单位提供建筑节能减排等咨询服务;6.采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和效果,调整相关软件和模型,优化建筑及其系统和设备运行管理方式。十二、综合能源服务员 定义:从事客户用能情况诊断,综合能源方案策划,并组织实施和运维管理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分析、预测、开发综合能源市场;2.对接客户,梳理客户能源使用需求,使用能效诊断技术分析客户用能效率等情况;3.调查客户项目外部能源环境;4.分析项目的内外部情况及冷、热、电、气等多种能源供应、使用以及能效等状况,策划、制订综合能源利用节能降耗方案;5.按客户委托,进行项目工程建设的启动、计划、组织、执行、控制管理,验收新投入和检修后的设备;6.巡视、检查、维护综合能源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处理设备异常及故障,填写运行日志和技术记录。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综合能源运维员十三、家庭教育指导师 定义:从事家庭教育知识传授、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家庭教育活动组织等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开展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传授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2.指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进行家庭教育规划并开展家庭教育;3.指导家长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指导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和配合家长优化家庭教育环境;4.提供家庭教育问题解决方案和咨询建议;5.策划、组织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活动。十四、研学旅行指导师 定义:策划、制订、实施研学旅行方案,组织、指导开展研学体验活动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收集研学受众需求和研学资源等信息;2.开发研学活动项目;3.编制研学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4.解读研学活动方案,检查参与者准备情况;5.组织、协调、指导研学活动项目的开展,保障安全;6.收集、记录、分析、反馈相关信息。十五、民宿管家 定义:提供客户住宿、餐饮以及当地自然环境、文化与生活方式体验等定制化服务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策划当地自然人文环境、休闲、娱乐与生活方式体验活动,推广销售民宿服务项目;2.受理预订,与客户沟通,了解个性化服务需求,策划制订服务项目与方案;3.介绍民宿服务项目与设施,协调指导员工提供接待、住宿、餐饮、活动等服务项目;4.检查项目服务质量,协调处理客户诉求,保证服务质量;5.分析民宿运营中物料采购、损耗情况,整理、分析民宿运营数据,控制运维成本;6.整理记录客户信息、消费项目与习惯,搜集分析客户体验反馈,维护客户关系;7.制订民宿及服务项目应急预案,检查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组织实施紧急救护。十六、农业数字化技术员 定义:从事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广和服务活动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收集农业生产案例,分析数字化需求,提供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的素材和数据;2.组织实施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3.编写农业数字化生产或服务的技术资料,推广农业数字化生产和服务;4.讲解、示范数字化农业生产机具、设施及软件的操作、维护、保养方法;5.指导农业生产经营的数字化,为生产安排、产品销售、质量控制等问题解决的数字化提供咨询;6.指导农业生产规范的数字化,为农产品品质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农业职业安全等问题解决的数字化提供咨询;7.指导数字乡村建设,为有关部门采集数据提供组织指导服务。十七、煤提质工 定义:以煤为原料,操作干燥窑、热解窑、提质煤冷却器、急冷塔等设备,提高煤品质的生产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操作筛分、输送设备,将煤送入干燥窑,调控温度、压力和水含量制成干燥煤;2.操作热解窑,将干燥煤输送至热解窑低温热解,调控温度和压力等工艺参数,制成提质煤;3.操作冷却、分离等设备,将煤气、焦油、粉尘等分离;4.操作脱硫设备,将煤气中的二氧化碳、硫化物脱去;5.操作冷却系统,将提质煤活化,制成提质焦粉;6.检查维护生产设备,发现并处理生产中的异常现象和故障;7.记录并保存生产数据。十八、城市轨道交通检修工 定义:使用制动测试台、车轮轮缘尺、红外热像仪、扭矩扳手、液压起道器等检测设备和维护工器具,检修及维护保养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和设施的人员。主要工作任务:1.使用扭矩扳手、双踪示波器、液压起道器等工器具和设备,拆装、调试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和设施;2.使用车轮轮缘尺、车轮轮径尺、水准仪、轨距尺、红外热像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土壤电位梯度测量仪、桥梁挠度检测仪等工器具和设备,检修城市轨道交通机械、电气等设备和设施,测量、调整参数;3.进行现场巡检,发现并判断城市轨道交通机械、电气等设备和设施故障;4.使用制动测试台、阀类测试台、继电保护校验箱、超声波探伤仪、钢轨磨耗测量仪、裂缝综合测试仪等工器具和设备,处理城市轨道交通机械、电气等设备和设施的故障、伤损;5.使用管路清洗机、保压测试台、液压捣固机等设备,维护和保养城市轨道交通机械、电气等设备和设施;6.使用、驾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检测城市轨道交通机械、电气等设备和设施的性能。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工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检修工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检修工 城市轨道交通桥隧检修工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门检修工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检修工

阅读全文
肖亚庆出席首次中英产业合作对话

2022 年 6 月 9 日,首次中英产业合作对话以视频形式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国务大臣夸西·夸腾与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副大臣菲尔普出席会议。肖亚庆指出,去年 10 月和今年 3 月,习近平主席两次同约翰逊首相通电话,为推进两国关系行稳致远指明了方向。中英产业合作互利共赢,取得了不少成果。中方愿与英方深化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绿色制造等领域政策协调、标准融合、技术合作,共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打造开放、公平、非歧视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夯实两国产业合作基础。夸西·夸腾表示,产业合作对话对于英中双方实现减碳减排目标,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今后开展更多务实合作。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首次中英产业合作对话联合成果文件。

阅读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 2021 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 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国办发〔2022〕21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再接再厉,取得新的更好成绩。2022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实干担当,勇于改革创新,狠抓督查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附件: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6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按行政区划排列,下同)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时给予一定激励,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二、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北京市海淀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建省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河南省鹿邑县,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优先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中予以倾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四、促进工业稳增长、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大兴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绍兴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上饶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巴南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五、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北京市海淀区,上海市闵行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芜湖市,江西省会昌县,山东省威海市,广东省东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绵阳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六、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地方天津市滨海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自贡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典型经验做法宣传、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对其中通用航空发展成效显著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产业集群所在地方,在运输机场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组织实施)七、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辽宁省沈阳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申报中国软件名城(园)、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八、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通过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好的地方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通过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各安排5000万元,用于交通项目建设。(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九、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情况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地方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重庆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各增加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相应减少所安排项目的地方建设投资。(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十、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地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认定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开展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商务部组织实施)十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好的地方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安排投资,用于激励支持其相关专项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十二、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地方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单独安排激励资金,每个省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由省级财政统筹使用。(财政部组织实施)十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地方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2022年支持上述地方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组织实施)十四、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朝阳区,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运城市,辽宁省大连市,江苏省宿迁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县,山东省烟台市,河南省濮阳市,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益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海南省澄迈县,四川省绵竹市,甘肃省玉门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十五、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的地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栾城区,江苏省靖江市、泗阳县,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马鞍山市博望区,江西省瑞昌市、横峰县,山东省禹城市、高唐县,湖南省宜章县、江永县,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肇庆市鼎湖区,陕西省铜川市,甘肃省酒泉市,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2022年对上述地方给予每个市(州)2000亩、每个县(市、区)1000亩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在安排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单独列出。(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十六、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地方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时通过定额补助予以倾斜支持(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激励力度),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十七、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宝坻区,河北省正定县,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金寨县,江西省信丰县,山东省诸城市,河南省西峡县,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津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海南省琼海市,重庆市荣昌区,四川省达州市,陕西省延安市,甘肃省张掖市,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每个市50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0万元支持,主要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相关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实施)十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河北省张家口市,山西省忻州市,江西省赣州市,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怀化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昭通市,陕西省安康市,甘肃省武威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十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地方河北省石家庄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所属省份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由相关省份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分别对上述地方给予激励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二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北京市石景山区,山西省长治市,辽宁省沈阳市,安徽省芜湖市,江西省萍乡市,山东省淄博市,河南省鹤壁市,湖北省襄阳市,湖南省邵阳市,重庆市大渡口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优先支持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安排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各激励2500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二十一、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的地方北京市朝阳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成都市。从2022年起两年内,对上述地方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时予以倾斜支持,择优确定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实施)二十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地方辽宁省大连市,上海市崇明区,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湖州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东营市,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自贡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做法;对其在既有资金渠道范围内的相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二十三、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河北省衡水市,山西省长治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山东省潍坊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海南省三亚市,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肃省嘉峪关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适当激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二十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河长制湖长制: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滦平县,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苏省淮安市,浙江省丽水市,安徽省蚌埠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南省临湘市,广东省东莞市,重庆市璧山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西藏自治区朗县;林长制: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安徽省宣城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上饶市,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浏阳市,重庆市云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2022年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激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1000万元激励。(水利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组织实施)二十五、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教育部组织实施)二十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河北省唐山市,上海市崇明区,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池州市,福建省三明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周口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地方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组织实施)二十七、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上海市,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按照每个地方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激励支持。(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组织实施)二十八、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驻马店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陕西省西安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专项资金时,按照每个地方5000万元的额度予以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组织实施)二十九、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激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三十、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阜平县,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吉林省梅河口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江西省井冈山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河南省驻马店市,湖北省枣阳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贵州省福泉市,云南省蒙自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陕西省凤县,甘肃省瓜州县,青海省海东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2022年对上述地方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

阅读全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谋划教师招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稳定招聘规模,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就业。鼓励各地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招聘。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二、精准测算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岗位需求,加强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各地要充分掌握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精准招聘所需学科教师。要落实“双减政策”,拿出一定的招聘名额,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要结合高考改革选课走班的要求,加大力度补充普通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三、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各地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的动态监管,加大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力度。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强化职业学校教师配备,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地要重点支持职业教育改革,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设置相应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师岗位。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时,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考试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和一体化教师队伍。  五、严格师德考察和招聘条件,把好教师招聘入口关。各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劳动关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各项待遇保障,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创新基层招聘办法,拓展乡村振兴人才来源。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在坚持公开招聘基本制度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条件,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深入推进“特岗计划”,优化招聘实施工作,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国家通用语言教育相对薄弱的原“三区三州”等民族地区,开展学前教育阶段本地“特岗计划”试点。  各地要尽快启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倒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在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招聘进度,力争在8月1日前完成教师招聘任务。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紧开展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报送《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联系方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吴瑞瑞,010-66097456,66020522(传真),baozhangchu@moe.edu.cn  附件: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6月6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