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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十部门决定2022年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多元募集、量质并重,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落实完善就业见习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全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完善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强化跟踪服务,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  三、支持政策  (一)补贴支持。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二)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激励推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对计划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实施效果佳的省份,纳入就业工作督查激励统筹考虑。  四、工作举措  (一)开通服务专区。本次计划将开通计划服务专区(http://zhaopin.ciic.com.cn),集中发布见习政策、经办渠道、经办流程,设立见习单位、见习岗位申报通道,同步开设国有企业、制造业名企、互联网大厂等专栏。计划信息同步在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等公共招聘平台发布。各地要依托本地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部门官网及线下服务机构,开设计划服务专区,受理本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发布、供需对接等一体化服务。  (二)规范岗位要求。各地要合理设置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条件,定期跟踪、动态管理,力争提供针对性、高质量的见习机会。见习单位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合法经营,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见习岗位尽可能覆盖不同行业,重点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  (三)抓好岗位募集。各地要迅速对接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及时掌握见习单位类型、见习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对用人单位在本地平台和计划服务专区提交的见习申请,要及时审核,确保单位和岗位信息真实有效,并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审核意见。  (四)搭建对接平台。各地要多渠道汇总发布本地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开展就业见习进园区、进社区、进市场。多方式开展专场招募、双向洽谈、直播带岗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要结合实名服务,广泛动员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极参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吸引更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  (五)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强对见习单位的指导服务,做好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人员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见习。要鼓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积极留用,加强对未留用人员的就业服务,根据求职需要,加大跟踪帮扶,提供针对性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六)优化政策服务。各地要畅通补贴申领渠道,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强化部门间信息比对共享,推出政策快办、帮办、打包办。要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评估,改进提升见习组织实施,健全就业见习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计划组织实施,将其纳入就业工作整体部署,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见习岗位募集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岗位募集规模稳中有升。要坚持自愿原则,鼓励见习单位因需设岗,避免简单摊派。  (二)加大部门协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见习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强见习单位认定、岗位募集、管理服务、政策宣传等。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设立见习岗位。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按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岗位。共青团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参与。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地要运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实施、见习政策、申请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要主动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见习单位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一批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的故事,及时宣传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  (四)做好信息联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于3月底前上线计划服务专区,在显著位置统一计划名称、标识,并与部级服务平台互联互通。4月1日起部省两级计划服务专区同步向社会开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于3月20日前向各地提供专区模板、账号和密码,各地也要主动联系部级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方中智招聘,做好技术衔接。计划实施后请各地按月填报《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下个月的前5日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汇总表》不再填报。   附件:1.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各省服务平台汇总表(略)             2.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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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规则》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积极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确定我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63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根据《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秘书处2022年3月16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规则根据《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简称组委会)特制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简称集中考核)技术规则。第一部分  组织管理一、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负责集中考核的组织领导。秘书处负责集中考核统筹协调工作,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等。技术支持组负责集中考核技术工作,起草技术工作方案和技术规则。成立监督仲裁组,负责集中考核的监督及违规、争议问题的处理。二、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考区考核领导小组。设立上海、广东和重庆3个考区。在组委会领导下,由各考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牵头,会同本考区所承担项目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共同成立考区考核领导小组(简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集中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以下工作机构: (一)综合协调组。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承担集中考核的日常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推进、经费保障、防疫和宣传等工作;按照集中考核安排,根据各考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组织制定集中考核疫情防控方案并协调落实;协调指挥处理本考区各类突发事件;负责与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工作对接。(二)技术工作组。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组织编制集中考核各项目技术文件、集中考核期间各项目技术支持、赛务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及考核场地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集中考核期间选手、裁判人员报名注册工作;做好集中考核期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审核、录入组织工作,保障系统使用;负责与组委会技术支持组进行工作对接。每个项目设场地经理1名(根据需要可设场地经理助理各1名),负责本项目技术保障工作;设录分员1-2名,按照裁判长要求,负责本项目考核相关数据录入工作。各项目场地经理及助理、录分员名单不晚于考前1个月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备案。(三)后勤保障组。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集中考核期间相关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保障工作。各考区可根据集中考核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设相应工作机构,或在前述机构中增加相关职责,确保集中考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三、选手选派地区(行业)。考核选手选派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以下简称参赛队)第46届世赛工作相关单位,应选派本部门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领队(1名)和领队助理(1名),负责组织本地区(行业)裁判员及选手参加集中考核,按要求反映、参与处理相关问题及争议,维护集中考核正常秩序。按照本《技术规则》等相关要求,推荐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作为裁判员,参与执裁工作。 四、裁判。各项目分别成立赛事裁判组,负责相应项目集中考核执裁工作。第46届世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由各参赛队等额选派。确有必要的项目,由组委会确定第三方专家(与选手无利益关系)负责命题或执裁。在组委会领导下,裁判长及第三方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执裁,并接受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管理。五、选手。根据《指导意见》,各项目首次阶段性考核成绩前5名(团队项目前3队)为集中考核选手。各项目牵头集训主管部门须将选手名单征求首次阶段考核各参与方意见,并将选手名单和考核成绩单加盖公章报组委会(首次阶段考核未能如期完成的,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提出工作方案,报组委会审定)。第二部分 组织实施六、前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在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组织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技术对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应在2022年3月下旬前,组织各项目裁判长及场地经理等赛务、技术保障人员完成技术对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会同考核领导小组技术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以及场地经理及助理、录分员等技术保障人员签署《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行为规范》(简称《行为规范》,见附件1)。(二)组织工作方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裁判长及相关人员制定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含考核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和人员名单;集中考核各项目时间及地点安排;具体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三)技术文件。根据技术对接工作情况,各项目裁判长组织编制技术文件,含技术描述、试题、评判标准、评分流程、考核细则、安全健康、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安排及清单(含选手自带工具、材料清单及明确要求)等。技术文件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由考核领导小组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按照程序公布。技术文件最迟应不晚于考前20天公布。为避免出现集中考核成绩并列,可采取加试、按模块权重优先级等方式,确定选手最终排名,具体方式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裁判长应以本《技术规则》和集中考核时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已公布的技术要求(或命题思路)为依据,编制技术文件。尚未公布最新技术要求的,应以第45届世赛结束时本项目讨论确定的技术思路为依据,结合考区设施设备等具体情况,参照世赛标准编制。(四)试题。由裁判长负责组织命制集中考核试题(确有需要的,由组委会组织第三方专家命制)。参照本项目世赛最终试题确定的时间和程序,由裁判长组织裁判员讨论确定最终试题的公布方式并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试题应遵循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考核前可进行不超过30%的调整。对确实不能提前公开的试题,应按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考核基本思路,并在组委会技术支持组指导下,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涉密人员签署《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工作保密责任书》(见附件2),结合国内相关保密管理制度和集中考核具体情况,制定保密工作措施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七、考核现场和设施设备。考核现场分为考核区域和公共服务区域。区域划分、工位间隔等应符合安全、健康及防疫要求,并在各区域设置明显标识。考核现场应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在考场布置至选手全部离开考区期间,全过程24小时无盲区监控录像。录像资料由考区保存至第46届世赛结束。(一)考核区域。由裁判长负责提出布局要求,明确用水、电、气、火、光、承重、健康、卫生等要求,并商场地经理进行布局。考核区域一般可分为选手操作区和非操作区。选手操作区域按照考核区域布局图,安排相应比赛工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非操作区中可分为裁判人员工作区、选手休息或等待区等并配备储物柜,提供饮用水等服务。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可在裁判员工作区设立录分室或划定录分区。考核期间,考核区域按以下权限进入:1.选手按要求在选手操作区比赛,其它时间根据考核安排在选手休息或等待区。2.裁判长可进入全部考核区域。当值裁判员按分工进入选手操作区,并在指定岗位执裁。裁判员在没有具体工作任务时,须在裁判人员工作区。3.场地经理及助理等相关技术保障人员应在非操作区待命,按照裁判长要求开展相关工作。4.录分员在录分室(录分区)开展相应工作,其他人员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录分室(录分区)。5.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及考核领导小组技术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与裁判长沟通,可凭证件进入考核区域的非操作区。6.各参赛队领队经裁判长允许后,可凭证件进入考核区域的非操作区。7.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核区域。(二)设施设备。按照集中考核技术要求,由考区统筹安排设施设备。原则上使用世赛集训基地设施设备,不再通过企业赞助、购置等方式为集中考核添置新设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研究确定集中考核基础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清单及场地安排。在不违反技术文件规定及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下,应细化明确设施设备清单。 八、考核实施。各项目考核时间(含评分时间,不含考前准备和技术点评)应不超过20小时(3天)。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集中阶段性考核赛程安排》,并按照集中考核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责任,确保顺利进行。(一)考前准备。组委会和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员、领队和选手,在考核前进行最后一次技术工作对接。考前准备包括以下工作:1.信息录入。考核领导小组在考前2周,通过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竞赛系统),统一组织录入参加本考区集中考核选手及裁判员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具体录入时间,由各考区安排。第三方裁判人员信息由组委会直接录入。为避免考前个别地区因疫情突发造成选手、裁判人员无法到达考区参加集中考核,各项目可提前组织选手及裁判人员到达考区或相应项目第46届世赛集训基地,并采取封闭管理模式进行考前训练。具体安排由各考区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落实。如个别项目因疫情无法按时完成,将在集中考核全部结束后,另行组织考核,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5月底。 2.熟悉场地。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裁判长、裁判员、全体选手按要求熟悉场地及设备,确保每位选手有同等性能的设备及材料、工具和同等充足的时间进行适应性操作。具体安排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确。3.考前技术对接。考前2天,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裁判长进行最后技术对接,确认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各项目裁判长与裁判员进行技术对接和工作交流,包括介绍项目技术文件和工作纪律,检查考核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准备情况等。技术对接期间,裁判长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明确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对需要调整的试题进行讨论、投票或抽签,确定最终试题。4.考前培训。组委会会同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领队、裁判长、裁判员和选手进行考前培训,并组织签署《行为规范》。5.选手自带工具材料。考前1天及每天考前检录时,裁判长按照本项目技术文件要求,组织裁判员和选手检查选手自带的工具材料等。技术文件中明确禁止带入考核现场的,一律不允许带入。 6.选手抽签。考核开始前,裁判长组织选手抽签确定考核顺序和工位。(二)评判工作。裁判长组织本项目裁判员开展集中考核执裁工作。选手个人信息不需加密的项目,裁判员按回避原则不对本参赛队选手评判。考核工件(成果)需进行第三方检测的项目,应由裁判长安排至少2名来自不同参赛队的裁判员监督。1.评判分工。裁判长不参与评判。裁判员按照分工,依据评判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评判工作。2.评判方式。采取测量和评价两种方式,由裁判员按照评判标准和分工评判。3.评判录入。采用竞赛信息系统录分。裁判长组织录分员将评判结果录入竞赛信息系统。各阶段(模块)评判结束后,裁判长组织裁判员核对本人本阶段(模块)评判成绩(含纸质评分表及系统录入后输出成绩单)并签字确认;在全部阶段(模块)竞赛结束后,由裁判长对总成绩签字确认并锁定竞赛信息系统。4.问题修改。在各阶段(模块)评判结果核对过程中,如发现评判或录入错误,由裁判长安排立即修改,并由当值裁判员和裁判长在纸质评判表修改处签字。经裁判长确认锁定后的评判成绩原则上不得再次修改,如发现分数统计、计算错误的问题,裁判长及当值裁判员应填写《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评判修改记录单》(简称《修改记录单》,见附件3),向组委会技术支持组提出解锁修改申请,经批准后修改并将修改结果通报全体裁判员。涉及评判分数修改的,应由裁判长组织全体裁判员讨论通过后修改。凡解锁后修改评判结果的,均须由裁判长及修改实施人在《修改记录单》上签字。裁判长将《修改记录单》及修改的评判表一并报考核领导小组技术工作组。5.材料保存。集中考核期间,所有评判过程中的纸质评判表(含做修改的评判表)均由裁判长负责保管。集中考核结束后,裁判长统一报送考核领导小组技术工作组。在比赛结束且成绩确认后,由裁判长将集中考核纸质成绩汇总表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三)成绩及技术点评。选手在集中考核前的所有考核成绩均不占集中考核的成绩比例。各项目集中考核成绩经裁判组审核无异议的,成绩锁定后当场公布。各考区集中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项目集中考核成绩,并将成绩单加盖公章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组委会将确定第46届世赛参赛选手和备选选手。集中考核结束后,裁判长组织全体选手开展技术总结和点评,并技术点评及总结报告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第三部分  违规及争议处理九、处理程序。对集中考核期间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争议按以下程序解决: (一)项目内解决。选手、裁判员发现集中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争议,应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组织裁判员研究解决。处理意见如需全体裁判员表决的,须获全体裁判员半数以上同意,并填写《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简称《争议处理记录表》,见附件4)。最终处理意见应及时告知反映人。 (二)组委会解决。对项目内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在选手成绩最终确认锁定前,由领队向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出具署名的书面反映材料并举证。相关争议反映与申诉逾期不再受理。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受理后,在考核领导小组协助下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确认所反映情况属技术性争议的,仍交由各项目内解决。属违规行为的,由组委会监督仲裁组最终裁决。各类违规行为或争议处理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填写《争议处理记录表》报监督仲裁组备案。十、处理办法(一)各类人员处理。集中考核期间,选手、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保障工作人员、领队等,出现违反《行为规范》和技术文件中公布的考核纪律或其他有碍考核公平公正的行为,由相应人员或机构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1.选手在集中考核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组织裁判员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组委会技术支持组及监督仲裁工作组。对裁判员的违规行为,由裁判长提出处理意见,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及监督仲裁组审定后执行。2.其他各类人员(包括裁判长、场地经理及助理、联络员及其他赛务技术保障人员、领队等)在集中考核期间的违规行为,由考核领导小组配合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处理。处理报告抄送组委会秘书处、技术支持组等相关部门。对上述违规行为,视情节进行约谈、警告等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处理情况登记。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由实施人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见附件5)中记录并交考区监督仲裁协助组存档备查。在集中考核结束5日内,由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违规处理情况报送组委会。集中考核期间,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违规行为或争议,各方应通过正当渠道并按程序反映和申诉,不得擅自传播、扩散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附件:1.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行为规范2.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技术工作保密责任书3.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评判修改记录单4.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5.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阶段性考核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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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推进融合发展战略 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山东大学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坚持“四个面向”,推进实施融合发展战略,探索以新体制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推进学科融合发展,构建“大学部”。实施“学科融合创新计划”,聚焦“出尖出峰”,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建设12个重点学科领域。前瞻布局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等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和学科方向,着力推进“+数据”“+智能”和“医学+”“信息+”学科建设。创新学科汇聚融合交叉组织体制机制,探索构建同类学科“机构合并、挂靠模式、联合体模式”等一体化发展和不同学科“大学部”协同发展模式。打通学校、学科、附属医院的教学、科研、人才、平台等资源,推动医术、学术、教育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成立临床学院,贯通“基础+临床”人才培养通道。推进“医学+”学科建设,加强医学学科之间、医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深度融合,共建急危重症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等一批集医学研究、临床诊疗、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高端平台。  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布局“大平台”。聚焦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发展重大需求,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大平台,推进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与相关行业企业合作建设60余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探索构建育人要素与用人主体融合培养机制。加强与高水平科研院所合作,与中国航天科工三院等合作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与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共建实验装置,与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联合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与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等合作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大力推进科研联合攻关和创新人才培养。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设立物理学专业前沿交叉创新实验班、晶体材料人才培养基地班等,加快建设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推进科研资源及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推进校地融合发展,打造“大品牌”。强化“三核引领、多点突破”服务布局,进一步凝聚服务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组织第二届中国城市与高校发展大会、高校服务山东高质量发展会议,成立服务山东高质量发展联盟。与国家文物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签署合作协议。以120周年校庆为契机,举办服务山东高层论坛暨山东大学社会服务成就展、服务山东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总结凝练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山东大学服务山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谋划服务科教强省等九大计划,设立重大创新平台突破项目等33个重点项目,在深度融入区域发展战略中拓展资源、获取支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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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湖南省2022年单招考试推迟两周!

关于推迟2022年我省高职(高专)单招考试时间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职(高专)单招考试安全平稳进行,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决定将2022年高职(高专)单招考试时间推迟2周进行,即全省考试时间由原3月18日-3月29日顺延至4月1日-4月12日。各高职(高专)院校的考试时间相应顺延2周,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集中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各市州教育(体)局要积极争取同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支持,共同协调高职(高专)院校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对单招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帮助相关高职(高专)院校完善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各高职(高专)院校要认真落实3月11日全省高职单招暨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及3月13日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有关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考试疫情防控管理,确保准备充分、万无一失。二、耐心细致做好考生疫情防控提醒。各市州教育(体)局要督促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做好在校学生特别是报考高职单招考生健康教育和监测。要重点提醒广大考生认真落实当地及拟报考高职(高专)院校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规定相关要求,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督促考生即日起加强本人健康监测,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非必要不跨省跨地区流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或参与聚会聚餐活动。要求考生时刻关注本人行程码、健康码及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两码”异常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或腹泻等相关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及报考高职(高专)院校报告。三、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共同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安排专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为考生答疑解惑,帮助考生纾解焦虑紧张情绪,引导学生积极安心备考。要严肃处理涉及高职单招的违纪违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湖南省教育厅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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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规程

陆续发布中 中职组拟设赛项规程附件:ZZ-2022001 蔬菜嫁接赛项规程.zip附件:ZZ-2022002 农机维修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03 手工制茶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04 建筑CAD赛项规程.zip附件:ZZ-2022005 建筑装饰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06 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07 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08 工程测量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09 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10 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规程.zip附件:ZZ-2022012 数控综合应用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13 现代模具制造技术-注塑模具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14 电梯维修保养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15 液压与气动系统装调与维护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16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赛项规程.zip附件:ZZ-2022017 焊接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18 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19 电气安装与维修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0 化工生产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1 车身修理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2 汽车机电维修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3 汽车营销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4 工业产品设计与创客实践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5 物联网技术应用与维护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6 网络布线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7 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装调与运维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8 虚拟现实(VR)制作与应用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29 网络安全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30 网络搭建与应用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31 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赛项规程.zip附件:ZZ-2022032 智能家居安装与维护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33 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赛项规程.zip附件:ZZ-2022034 通信与控制系统集成与维护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35 沙盘模拟企业经营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36 电子商务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37 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38 酒店服务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39 艺术专业技能(戏曲表演)赛项规程.pdf附件:ZZ-2022040 模特表演赛项规程.pdf高职组拟设赛项规程附件:GZ-202200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02 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03 花艺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04 园艺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05 珠宝玉石鉴定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06 矿井灾害应急救援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07 工程测量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09 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10 金属冶炼与设备检修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11 建筑装饰技术应用赛项规程3月16日.pdf附件:GZ-2022012 建筑工程识图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13 复杂部件数控多轴联动加工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14 机电一体化项目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15 工业设计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16 数控机床装调与技术改造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18 机器人系统集成赛项规程.zip附件:GZ-2022019 现代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0 智能电梯装调与维护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1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3 船舶主机和轴系安装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4 机器视觉系统应用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5 化工生产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6 化学实验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7 服装设计与工艺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8 飞机发动机拆装调试与维修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29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30 集成电路开发及应用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31 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32 电子产品芯片级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赛项规程.zip附件:GZ-2022033 光伏电子工程的设计与实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34 物联网技术应用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35 网络系统管理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36 软件测试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37 虚拟现实(VR)设计与制作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39 移动应用开发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0 云计算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1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2 5G全网建设技术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3 护理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4 中药传统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5 会计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6 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7 关务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49 电子商务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50 智慧物流作业方案设计与实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51 货运代理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52 银行业务综合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55 导游服务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56 烹饪赛项规程.zip附件:GZ-2022057 餐厅服务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58 艺术专业技能(声乐表演)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59 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60 英语口语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61 养老服务技能赛项规程.pdf附件:GZ-2022062 健康与社会照护赛项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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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本科院校学情调查:内外齐发力 提升职业本科育人质量

全国职业本科院校学情调查显示,近年来,学生学习投入状况和学校教育环境明显改善,学生学习感受良好,学习反馈积极正向,但仍存在学习积极主动性不足等问题。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也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教育部通过试点、独立学院合并转设等方式,已分批建设了32所职业本科学校和3所开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于2021年11月组织开展了全国职业本科院校学情问卷调查,重点关注学生学习投入、学习感受、学习反馈及学校育人环境等情况。调查显示,近年来,学生学习投入状况和学校教育环境明显改善,学生学习感受良好,学习反馈积极正向,但仍存在学习积极主动性不足等问题。院校之间发展总体均衡,但在学校学习支持、课程实用性、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教师教学满意度、学习收获和学校人际关系六个方面院校间差异较大。调查结论1  学生学习投入待提升调查从心理投入、行为投入(分为课内和课外行为)和认知投入三个方面评估学生的学习投入情况。调查发现,职业本科院校学生总体学习投入水平一般(61.6),其中学习心理投入水平(68.9)和课程学习投入水平(66.5)尚可,但认知投入(61.4)和课外学习投入水平(51.0)仍有待提高。不同院校学生各方面投入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学习成绩越好的学生总体学习投入水平越高;公办学校学生学习投入水平(64.1)高于民办学校(60.9);“双高”校学生的学习投入水平(64.4)高于非“双高”校(61.0)。学习心理投入水平总体尚可,但仍有不少学生学习不够积极。有高达81.1%的学生想学习更多东西使自己更好成长,但认为学习使自己快乐的学生只有52.3%。公办学校学生的学习心理投入水平(70.3)略高于民办学校(68.5)。在学习行为投入方面,课程学习投入水平尚可,课外学习投入水平较低。有83.5%的学生会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业和技能练习,但只有25.5%的学生会经常进行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34.9%的学生会参与专业拓展实训实习。公办学校学生学习行为投入水平(61.9)显著高于民办学校(57.9)。在学习认知投入方面,学生对各类认知策略的使用频率还有待提高,只有不到一半的学生经常使用各种深层认知策略。公办学校学生的学习认知投入水平(63.8)略高于民办学校(61.0)。调查结论2  学生学习感受尚可学生学习感受包括学习动力、学习焦虑、学习压力、学校归属感等。调查发现,学生的学校归属感尚可,学习动力中等偏上,学习压力和学习焦虑水平中等略偏高,动力、压力及焦虑的首要来源都是就业问题。各学校间学生学校归属感差异较大;“双高”校学生、公办校学生学习动力、学校归属感更高;成绩越好的学生动力越大,学习焦虑水平越低,学校归属感越高。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动力在中等及以上程度,学习动力两个最主要来源为就业需要和专业兴趣。公办学校学生的学习动力(68.7)显著大于民办学校(64.3);“双高”校学生的学习动力(69.1)显著大于非“双高”校的学生(64.5)。绝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压力为中等及以上程度,学习压力的两个主要来源为就业压力和毕业压力。不同学校学生学习压力指数不存在显著差异。调查发现,分别有56.2%和49.2%的学生表示担心学不会就业的硬本领和考不上职业技能等级或资格证书。不同学校学生学习焦虑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值得关注的是,低年级学生的学习焦虑水平更高。对于学校归属感,有54.5%的学生喜欢待在学校。公办学校学生的学校归属感(71.6)显著高于民办学校(64.0);“双高”校学生的学校归属感(71.7)显著高于非“双高”校学生(64.3)。调查结论3  学校育人环境较好学校育人环境包括课程教学、学习支持和人际关系等方面。调查发现,学校育人环境较好,课程安排合理且实用,学生可获得较多学习支持,学生人际关系良好,但还需进一步改善学习支持系统和师生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课程实用性、学习支持度、人际关系三方面有显著校间差异。在课程教学方面,学校课程合理性较高(71.3),实用性尚可(69.6),挑战性中等偏上(68.0)。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合理性均较高;专业课程、实验实训课程和实习环节的实用性均较高;专业课程、实验实训课程和实习环节的挑战性较高。公办学校学生的课程评价均显著高于民办学校;“双高”校学生课程评价显著高于非“双高”校。学校比较注重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支持,支持度尚可(66.3),但提供国际交流机会方面支持力度不够。公办学校学生(72.7)对学校学习支持度的评价更是远高于民办学校(64.8);“双高”校学习支持度(73.1)远高于非“双高”校(65.1)。学生在校内的人际关系尚可(68.7),与同学的关系显著优于与教师的关系。调查显示,分别有74.8%、58.4%、57.6%和45.7%的学生表示与同学、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老师的关系“好”或“非常好”。公办学校学生的人际关系(71.8)显著优于民办学校(67.9),同伴关系和师生关系均更好;“双高”校学生的人际关系(72.0)显著优于非“双高”校(68.0),差异主要体现在师生关系上。调查结论4  学习反馈比较积极学生的学习反馈包括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和学习收获等。调查发现,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较高,学生总体学习收获尚可,对于学费是否值得的态度较为平均。各校间学生学习收获和教学满意度有较大差异,公办学校学生、“双高”校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和学习收获水平均更高,也认为学费更加物有所值。有71.4%的学生对本校教师教学感到满意,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较高(73.4)。公办学校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80.8)明显高于民办学校(71.6);东、中、西部学校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存在明显差异,东部学校最高(75.0),西部学校最低(71.4),中部学校居中(73.5);“双高”校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80.7)明显高于非“双高”校的学生(72.1)。在学习收获方面,学生总体学习收获尚可(63.9),在各种能力上的成长和收获差别不大。调查显示,分别有53.8%、48.9%、47.4%、49.8%、54.4%和52.0%的学生认为自己的操作技能、学习迁移能力、创新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与人合作能力及自我发展规划能力在入学后得到了较大或极大提高。公办学校学生的学习收获水平(69.3)显著高于民办学校学生(62.6);“双高”校学生的学习收获水平(69.7)显著高于非“双高”校学生(62.8)。在学习获得感方面,分别有28.0%、42.5%、29.5%的学生认为其所支付的学费值得或非常值得、一般、不值得或非常不值得。公办学校学生明显比民办学校学生认为其所付的学费更加值得,认为值得或非常值得的学生比例分别为56.1%和21.2%;“双高”校学生的学习获得感明显更强,56.3%的“双高”校学生认为学费值得,明显高于非“双高”校(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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