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院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年度数据填报及典型案例项目申报的通知
教科发中心函〔20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关于公布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由我中心组织开展职业院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建设数据填报及建设进度监测等相关工作,现就2022年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数据填报内容为2021年基地建设效能数据(以下简称效能数据)及年度总结,平台同时开放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典型案例项目(以下简称典型案例项目)的申报入口。数据填报及典型案例项目申报对象为215个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以下简称培育单位)。各培育单位对填报数据及典型案例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安全性负责,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各省级培育单位的数据填报及典型案例项目申报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组织并择优推荐。
二、有关要求
1.效能数据填报。各培育单位结合任务书内容,根据《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指南》中“建设效能数据指标”的框架,通过“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监测平台”(http://monitor.edunetwork.cn/)如实填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建设数据。
2.年度总结提交。各培育单位根据《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要求,按照任务书的建设规划,对基地年度建设效能数据进行分析,从本年度基地建设概况、建设具体情况、应用情况、建设中的特色与亮点、建设中的不足之处与改进措施等方面完成年度总结,以Word文档的形式通过监测平台上传提交。
3.典型案例项目申报。各培育单位自愿最多申报一个典型案例项目,申报材料包含典型案例项目报告和成效展示视频。其中,典型案例项目报告3000字左右,内容可围绕基地建设在针对“三高三难”问题的虚拟仿真资源开发、虚实结合教学设计、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应用成效,要求强化特色聚焦,体现专业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成效展示视频时长约5分钟,应包括本校虚拟仿真基地项目介绍、基地实景展示及虚实结合教学实践等,重点突出典型案例,视频可配解说词及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P,码率不低于4Mbit/s,帧速率不低于24FPS,采用H.264编码的MP4格式。
三、其他事项
平台将于2022年3月15日开放,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效能数据填报、年度总结提交和典型案例项目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航、肖书笑 010-62514016;技术支持 15010476015)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代章)
2022年3月14日
来源: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