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2022年,职业教育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将会有哪些新的变化?中职定位从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推动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抓好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升学教育。”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中等职业教育发挥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中职教育存在办学定位不适配、办学规模大而不强、办学条件缺口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今年着手推进中职教育定位调整。“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起点而不是终点。”陈子季说,“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扩大贯通培养规模,打开中职学生的成长空间,这既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更是产业发展对人才层次高移的现实需要。”在调整定位的同时,教育部也准备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上下功夫,优化布局并且进行全面的办学条件核查。陈子季说:“通过撤销、合并、转型、托管、土地置换、集团办学等措施,整合空、小、散、弱学校,优化中职教育的布局结构。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全面核查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现2023年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此外,教育部还准备实施“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计划通过3到5年时间,集中力量建成1000所左右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建设一批品牌专业,示范带动中职教育质量总体提升。“职教高考”将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中职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相应地,高职招生也将发生重大变化。“通过扩大职业本科、职业专科学校‘职教高考’招录学生比例,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特别是职业本科学校招生的主渠道。”陈子季说。此举是教育部2022年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破性举措之一。自201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山东、江苏、江西、四川、重庆、福建、安徽等地已经对“职教高考”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经验。“考试招生是牵动职业教育改革的牛鼻子。今年,我们将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完善‘职教高考’的顶层设计,更好地发挥其指挥棒的作用。”陈子季说。此前,中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和高职教育之间的升学通道并不“宽敞”,高职招生以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留给中职的招生名额(即“职教高考”)并不多,但是“职教高考”报考人数一直相对较多。以山东为例,山东省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当年安排本科招生计划2600个,报名人数3万多人。2020年,山东“职教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增加到1.5万个,报名人数达到15万人。“目前全省中职学生升学深造比例超过70%,为山东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等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山东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邓云锋说。进一步扩大职业本科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支持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升级部分专科专业,试办职业本科教育。”陈子季说。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后,职业本科教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大会配套文件《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的规模将不低于10%。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现有32所高校,在校生12.9万人,2021年招生4.1万人。“为确保到2025年10%的发展目标,我们需要多措并举,加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力度。”陈子季说,“我们要支持一批国家优质高职专科院校,按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稳步扩大职业本科学校和职业本科教育专业的规模。”2021年,有3所普通本科学校申请设置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在此基础上,继续鼓励和支持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按照《专业设置办法》申请设置职业本科教育专业,按照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育人模式开展人才培养。”陈子季说。此外,教育部也将加快推动职业教育法修订,为优质高职专科学校开设职业本科教育专业提供法律依据,支持一批优质高职专科学校的骨干专业申请设置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既然中职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职教高考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本科职业教育也将进一步扩大规模,那么,社会关切度极高的初中毕业普职分流问题会不会有新的考虑?陈子季说:“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应该说是世界各国的基本做法和共同趋势,也是我国‘十四五’时期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既可以满足不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空间和通道。同时,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扩大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所以坚持普职分流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也看到,人民对高质量、普及化的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陈子季说,“所以,我们将积极推动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健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等因素,合理规划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把中职教育办好,提升自身质量,在普职融通上下功夫。下一步,我们要提升中职办学条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同时畅通升学渠道。中等职业教育要按照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为学生提供多种发展路径。”本文来源:光明日报
阅读全文财政部日前透露,去年财政部承办的涉及民生方面的建议提案有412件。在教育方面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支持高职3年扩招450万人。这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在国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进程中,职业教育是短板,更是关键。进入新阶段,职业教育要牢牢把握“质量”这一生命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刻板印象,树立职业教育的良好口碑。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框架。未来落实好这一系列政策,将成为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去年全国职教大会后,职业本科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既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又回应了广大群众对高质量就业和教育的需求,也顺应了世界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职业本科教育须明确办学定位、发展路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办学体制,引导学校在内涵上下功夫,完善职业本科学校的设置标准和专业设置办法,提升办学质量。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基础,是职业教育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当前,中职教育主要存在办学定位不适配、办学规模大而不强、办学条件缺口大等问题。要推动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打开中职学生的成长空间,让他们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总之一句话,要让职业教育“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考试招生是牵动职业教育改革的“牛鼻子”。目前,山东、江苏、江西、四川等地已经对“职教高考”进行了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未来可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职业本科、职业专科学校通过“职教高考”招录学生比例,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特别是职业本科学校招生的主渠道,改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问题,有效缓解“教育焦虑”。来源:经济日报
阅读全文25日,教育部、浙江省在京举行部省会商会议,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共同研究推进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浙江省省长王浩出席会议并讲话。袁家军对教育部长期以来给予浙江省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基本情况。他说,这些年来教育部积极支持浙江教育改革先行先试,不断健全完善部省会商机制,在浙部署开展重要试点,支持浙江高等教育发展,支持推动浙江职业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有力推动了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当前,浙江正在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教育对推动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起着根本性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推动教育这一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事业高质量发展。希望省部双方以这次备忘录签署为契机,勇担使命、深化合作,特别是在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支点、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等方面加强合作,努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为全国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高水平现代化提供省域范例。怀进鹏指出,长期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绿色教育深入发展,对外开放持续拓展,教育成果公平共享,为进一步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扎实基础。怀进鹏表示,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胸怀“国之大者”,善谋教育这一“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及各项重大工作中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更加突出位置。要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卓越工程师和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加强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和教育实践的创新引领,加快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积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基础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王浩表示,在教育部的悉心指导下,浙江教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希望教育部在浙江创新机制举办高水平大学、建设现代职教体系、教育对外开放高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在教育领域落地。教育部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浙江省副省长成岳冲代表双方签署《教育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备忘录》。来源:中国教育报
阅读全文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印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2月24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教师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将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抓牢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推进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强化教师待遇保障,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以高质量教师队伍支撑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筑牢教师思想之基1.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和部党组决策部署,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按照“当下改、长久立、系统治”的要求,健全中央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推进教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系统性提升,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强化党风廉政教育,锲而不舍抓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教师的头脑,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全力做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2. 健全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推进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专项工作,推动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专项检查,强化联动机制建设。3. 巩固拓展师德专题教育成效。常态化开展师德专项教育,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全面落实到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中。深化宣传学习,推广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案例,扩大举办高校青年教师国情教育研修班。4. 强化教师师德评价监管。将师德师风作为衡量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强化师德考评。加强师德师风舆情监控,持续通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探索建立师德违规案例指导制度,强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将丧失教师资格和撤销教师资格人员录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维护教师职业声誉。二、推进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夯实教师发展之基5. 启动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加强师范院校建设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开展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优化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加大师范类专业认证推进力度。6. 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体系建设,实施新周期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计划。改革实施“国培计划”,创新实施教师在线培训,推进教师自主选学。提升教师培训信息化水平,探索教师智能研修模式。研制加强市县教师发展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打造区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7. 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质量。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鼓励支持高水平院校参与职教教师培养培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职业教育教师国家级示范培训项目。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持续抓好全国职教教师创新团队建设工作,适时启动境外培训。8. 推进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示范创建。做好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总结推广,完成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引领各地加强教师团队建设,推进协同育人、集智攻关。指导各地推进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9. 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推进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开发和应用教师智能助手,探索开展教师智能研修,推广完善“双师课堂”。发掘推广一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先进典型。配合举办2022年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三、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治理能力10. 推进教师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严把教师入口关。推动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11. 强化编制挖潜创新与教师配备。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推动各地破解中小学教职工供需和结构矛盾,加强编制保障。推动建立编制周转使用机制,创新供给方式,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地方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配备方式。12. 推进教师职称与岗位管理改革。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研究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13. 推进教师资源配置改革。科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各地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做好首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继续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和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14. 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凝练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地方和学校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已经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15. 推进教师资源数字化建设和教师队伍数字化治理。依托“国培计划”“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国家级项目,开发建设遴选教师数字化学习优质资源,为国家级项目参训学员和其他教师专业发展提供资源服务。探索建立教师数字化资源学习成效纳入培训学时学分的机制。优化升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教师基础数据库。推进各地各校深入应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开展培训管理、评审表彰等业务。建设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推进全国教师资格管理系统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四、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16. 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对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规定。提高教龄津贴标准。推进地方落实经费保障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提高教师待遇。17. 加大教师选树宣传和表彰奖励力度。做好第38个教师节宣传庆祝系列活动,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推选遴选及学习宣传,推荐选树教师中的“时代楷模”等重大先进典型。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发挥好国家教学名师和教学成果的引领辐射作用。五、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乡村教育振兴18. 强化乡村教师培养补充。鼓励地方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力度,强化乡村教师定向补充。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倾斜支持乡村教学点和小规模学校。启动新一轮“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19. 拓展乡村教师职业成长通道。探索实行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职称分开评审,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提高教育教学实绩的评价权重,继续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20. 强化乡村教师保障。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进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鼓励各地完善首席教师保障措施。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改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支持地方为教师建设、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做好为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工作。扩大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来源:教育部
阅读全文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王鹏)国新办23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1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情况。其中,教育部认真答复建议提案,更好地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据介绍,教育部不断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将2021年确定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年”,多措并举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在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方面,出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规范SCI论文指标使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破除“唯论文”、正确认识高校人才称号等一批配套政策,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效。 据悉,教育部高度重视重点督办建议、重点提案办理,把相关办理作为破解教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要切入点,着力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教育部副部长宋德民介绍,针对代表提出的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严格广告治理、推进减负等建议,教育部把“双减”作为部党组“一号工程”,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校外治理与校内提质联动,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并进。 此外,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在线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在线教育发展、提升中小学教师在线教育能力等建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通过强化在线教育监管、提前布局前沿研究,为在线教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阅读全文关于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规划办,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属各直属单位,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0月31日正式印发。根据财政部和全国社科工作办公室的要求,2022年4月底前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修订或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为推动各项目责任单位切实贯彻有关工作要求,确保《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落地,我办将于今年3月至4月组织开展联合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重点和方式专项督查工作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新疆建设兵团教育规划办,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属各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各省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划办、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对所管理的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督查,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属各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进行督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进行抽查。督查对象: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管理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院所、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技术学校、民办学校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责任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属各直属单位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责任单位。督查对象重点是2019年以来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责任单位。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根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立项项目自定督查责任单位。督查重点: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当由责任单位承担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履行情况,主要包括: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间接费用管理使用办法、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内部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及项目资金使用公开情况等。督查方式:召开座谈会(据当地实际情况可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现场检查、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等多种方式。各责任单位需向所属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交本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备案,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应对本地区责任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和指导。二、时间安排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督查工作于3月至4月开展,4月30日前提交督查情况书面报告,报告要求有具体情况、有相关数据、有意见建议,并填写《〈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有关情况统计表》(附后)。督查报告和统计表纸质版请邮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gb@moe.edu.cn,电话:010-6200398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届时单独通知。三、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对此次督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责任单位的全面覆盖。督查过程中,要注意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于法有据、于事简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被督查单位负担,更不得接受宴请、礼品以及与督查工作无关的其他安排。专项督查结果将纳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信用管理档案。对于2022年4月底前仍未制定出符合规定的内部管理办法的责任单位,将按要求暂缓拨付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资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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