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川省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有关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以下简称“铸牢”教育)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铸牢”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卓越的“铸牢”教育领军人物,打造我省高校“铸牢”教育工作品牌,推进我省“铸牢”教育师资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加快实现“铸牢”教育“从有形到有感,从有感到有效”的系统性跃升。

二、组织实施

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由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委共同指导,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评选、审定三个步骤开展。首批建设不超过10个(不含培育单位)、建设周期三年。

(一)申报

申报人对照《四川省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梳理总结工作基础、特色做法等,统筹谋划未来3年建设周期工作内容,填写《四川省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各高校、科研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核把关后报送教育厅。

(二)评选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教育厅牵头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必要时组织专家实地查看,择优提出拟入选对象名单,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三)审定

公示无异议或有关异议核查处理后不影响入选的,由教育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委审定,联合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把名师工作室建设申报推荐工作作为检视本单位“铸牢”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铸牢”教育相关工作。

(二)强化管理。名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提供相应配套经费,配备必要场地和办公设备,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并做好相应保障工作,要明确专门机构加强指导和考核,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名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要向教育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三)考核激励。名师工作室入选高校当年绩效考核予以加分。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省级奖补挂钩。对业绩突出的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及骨干,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民宗委将适时予以表扬。

请各单位于2026年11月6日(周五)前将审核后的《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教育厅民族教育处515办公室。联系人:刘超,电话:028-86110577,张儒冰,电话:028-86111183。

附件:1.1.四川省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2.四川省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书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关键词:四川省,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