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各盟市、高等学校推荐,专家评审,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26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一般课题立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2025年7月6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我办将按规定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1-2856417(9:00-12:00,14:30-17:30)。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11。
附件:
立项名单.xlsx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
2026年6月30日
关键词:内蒙古自,2026年,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一般课题,立项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