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6〕40号)要求,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逐级推荐、专家评审、自治区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出成果297项,其中拟表彰特等奖成果31项,一等奖成果91项,二等奖成果175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表彰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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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拟表彰成果名单(基础教育).pdf
2.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拟表彰成果名单(职业教育).pdf
3.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拟表彰成果名单(高等教育本科).pdf
4.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拟表彰成果名单(高等教育研究生).pdf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6年7月1日
关键词: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拟表彰成果